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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家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落户成都——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签订合作协议

 2019-12-13224
[摘要]2019年12月12日,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合作协议》。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宏俊,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刘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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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合作协议》。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宏俊,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刘桂明,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苗鸣宇,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刘海蓉以及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管理合伙人罗尔男,副主任陈红、彭胜、刘德顺出席签约仪式。 

仪式开始,由施杰主任致欢迎辞。施杰主任肯定了共建实践基地是法律文书研究的新模式、新举措,对提高律师法律文书写作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施主任认为法律文书形式要恰当,内容要朴实,应以证据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托,有理有据,不刻意煽情。马宏俊会长谈到法律文书最能显现律师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法律文书不仅能反映出律师的专业水平,更是律师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体现。优秀的法律文书是要能够经受实践检验的。法律文书研究基地的主要任务是促进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促进法律文书学研究,锻炼法律思维能力,提升律师办理案件水平。苗鸣宇副秘书长、刘海蓉理事、罗尔男律师、陈红律师就法律文书教学、律师法律文书写作技能等实务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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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刘桂明副会长作了十分精彩的总结点评。刘会长在总结中谈到之所以选择鼎立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文书实践基地是基于三方面原因。第一,施杰主任在这十年间一直担任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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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鼎立律师事务律师在办理重大案件中能够经受住考验。鼎立律师办理的著名刑事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律师的辩护词切实做到了“言必有理、言必有据、言必有情”。第三,施杰主任身体力行践行了“从小案到大案、从个案到名案,从文案到教案”。其不仅有着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更热衷于法律公益事业。刘会长期望鼎立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要结合实践经验不断的提出问题、不断的产生课题,不断的解决难题,守好这一“阵地”。最终要成为“法律文书讲授高地、研究成果转化高地、实务经验交流高地”。目前,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在四川地区唯一的一家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作为“共建基地”成员单位,将在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指导下,在法律文书研究、制作、实践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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