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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

首席律师、主任

      施杰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律师,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先后担任全国政协第十一、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双流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政协信息特邀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民进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四川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并担任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四川省国资委法律顾问;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
    施杰律师成绩斐然,先后荣获首届“四川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司法部授予的首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第三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司法厅联合授予的“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被中共四川省委列为首批省委直接掌握联系的136名高层次人才之一;,被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荣誉称号;被民进中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民进四川省委授予“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称号;被中共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授予“抗震救灾工作优秀社会监督员”称号;被授予全国“各民族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全国普法办和中央电视台联合评选并授予CCTV“201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称号;被四川省司法厅授予二等功;提交的《关于推进集体谈判制度建立的建议》提案被评为十一届全国政协优秀提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方圆·律政》杂志评选为“律政年度十大精英律师”;被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授予 “同心·律师服务团优秀团员”光荣称号;作为推动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施杰受民进中央选派作为四名先进会员事迹宣讲团成员,先后赴上海、海南、福建、成都宣讲,受到与会者的一致好评。他的事迹受到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主席高度评价:“施杰作为民进优秀会员,是带着爱国、爱民、爱会的情感在履职,是有梦想、有责任、有感情的民进人,更是社会正能量的传递者。不遗余力地推进法制建设,源于他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推动醉驾入刑就是承担了建设平安中国的责任。”;被中共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全国工商联联合授予“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荣誉称号。 被民进中央授予“民进全国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施杰律师积极参政议政,作为四川律师界唯一的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多年来,他秉持立德、立业、立言的信念,紧紧围绕民生法治建设,先后向两会递交提案、社情民意等共计120余份,发挥着推动法治进程的正能量。并且这120余份提案都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其中数十份提案得到落实并贯彻。如:建议增设危险驾驶罪(醉驾入刑)的提案、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新机制、遏制计算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政府大型集中采购、加大对国有企业高管的监督力度、严防灾后重建专项资金被挪用、保障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构建我国食品安全行政综合执法模式、建立长效的网络举报受理制度、制定《公民救助保护法》、完善案件审理期限制度、毒驾入刑、关于修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建议等提案,这些提案都是施杰律师经过实地调研和视察,充分论证后提出的,一经提出便在社会各界引起巨大反响。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光明日报、新浪网、今日头条、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等全国数十家媒体纷纷对施杰律师进行专访,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纳。
    施杰律师提出“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类新罪名的建议”的提案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危险驾驶罪”已正式被吸纳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并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施杰律师因积极推动“醉驾入刑”,荣获CCTV“201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称号,成为历届评选中唯一因参与立法建言获评的律师。连续五年在全国两会上提交“超员、超限、超速”入刑的提案,刑法修正案(九)将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纳入危险驾驶罪。施杰律师针对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调解期限过长、影响司法效率的问题,提交了《建议明确规定民事案件调解期限的意见》,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及肯定。提交的《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的提案》引起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并由此推动了重点区域的改革试点,在2015年召开的全国政协大会提案工作报告中被点名表扬,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建议被确定为由俞正声主席亲自主持的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上的主题发言。提交的集体谈判制度提案,为劳资关系的和谐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野,这份提案也因此被评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优秀提案”。为了表彰他履职建言中屡立新功,四川省司法厅抛开制度偏见,为他记二等功。
    近年来,施杰律师及团队担任了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等党政部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九院)、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等国家重点科研单位、成都银泰、麓湖项目等十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的依法行政或经济活动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意见,深受顾问单位的好评。时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院长赵宪庚对我们的工作是这样评价的:律师的工作很有成效,所提意见很有针对性,建议院办和军转民部就“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建议”相关内容组织院属单位和企业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以改进我们的工作。
    施杰律师表示将继续坚持“诚信做人,诚信执业,诚信办所”的理念,以他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决策能力,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勇于探索和与时俱进的开拓创新精神,勤勉敬业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实现他一生追求的理想目标——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回首过去,展望未来,将一如既往,坚定前行!


办公地点:成都
联系电话:028-86510148
电子邮箱:dinglilawfirm@yeah.net

教育背景

  • 四川大学法理学硕士

交易案例

  • 施杰律师代理的交通银行某支行与山东某银行的国库券回购纠纷上诉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采纳了他提出的代理意见,撤销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该支行避免了八千多万元经济损失;受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的委托全权处理利民大厦相关法律事务,成绩显卓,受到省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孙伟铭醉酒驾车至四死一重伤一审被判死刑的案件,施杰律师受孙伟铭父亲的委托担任孙伟铭二审的辩护人,积极引导媒体对孙伟铭人品客观评价,对孙林的艰难筹款全面报道,从而有效的化解了受害人家属及部分社会公众的极端情绪,在庭审中对一审证据提出大胆质疑,从而为孙伟铭二审由死刑改判为无期创造了最有利的条件;他担任辩护人的原泸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胡某某被控故意杀妻案经过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及发回重审的艰难历程,施杰律师以他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不屈不挠的敬业精神来代理案件,最终法院采纳了施杰律师的意见,撤销了原审判决,驳回了对胡某某故意杀人的指控;阿坝州建州以来最大的涉黑杀人案被告人左某一审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左某的父母委托施杰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该案由时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现任司法部副部长)亲任审判长,经过审理采纳了施杰律师的意见,最后撤销了一审对左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近年,施杰律师还先后为十余名副厅级以上官员担任辩护人,包括原海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谭某,原资阳市委书记李某、市长罗某某,原成都市委副书记李某某、市委常委孙某、敬某,巴中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左某某,原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张某某、副主任刘某某,原成都建工集团董事长张某、原成都兴蓉集团董事长谭某某等。还成功为多名涉案民营企业家提供法律帮助,从而获得不起诉的良好效果。
    例如,海南省原常务副省长谭某一案,施杰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谭某的委托担任谭某的辩护人,及时申请会见并成功在秦城监狱为谭某提供法律帮助,向侦查机关了解谭某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施杰律师经认真阅卷、多次会见,发现起诉意见书认定的罪名和事实存在问题,多次向公诉机关提出意见,得到部分采纳,在提起公诉时没有认定贪污罪。又如:成都某知名企业家、原成都市工商联副主席胡某某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律师受委托后迅速申请会见了解案情,同时详细了解该企业因老板被抓后出现巨大的倒闭风险(一万余名职工),辩护律师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纪检机关和司法机关相关领导反映,成功争取办理取保候审,后以轻罪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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